一、项目名称:体育馆吊杆检修询价
二、项目概况
我校体育馆馆内现有28根吊杆,每根吊杆上面用3根钢丝绳提拉,其中9根上面有电线带有桥架以及电源插板。
三、项目要求
1.检查吊杆焊点,铲除原有漆面,除锈做防锈处理并出新重做氟碳漆;
2.检修钢丝绳、清理灰尘,如有锈蚀或安全隐患应予以更换;
3.扁平电缆灰尘清理、检查接头及固定件;
4.检查吊杆电源桥架,电源插板,如有损坏的应进行更换;
5.每根吊杆上挂载200公斤配重检查下坠和承重能力;
6.检修电源、线路、配电箱、控制器、电机,卷扬机,行程开关,如有损坏的应进行修复或更换;
7.全部吊杆调整水平。
四、现场考察、答疑时间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参与询价人应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五、报价说明
参与询价人根据体育馆吊杆现状提出合理且具体的维修方案,依据该方案进行分项报价,按各分项报价总和为总报价。各分项报价不得有空缺或严重偏离市场价格,否则按废标处理。
六、实施地点
仙林校区体育中心主馆
七、对潜在供应商的特定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原件);
(3)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需具有舞台机械设计,施工三级资质(不低于三级)报价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配送/安装等过程中不得对采购人工作场所进行拍照或录像,更不允许上传互联网,违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项目不接受外资独资和外资控股企业报价;
(4)本次检修完成交付后乙方应提供对该吊杆系统不低于三年的保修;
(5)乙方检修过程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服从甲方管理,乙方的财产、人员安全自负,检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校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检修过程不得损坏学校财产,否则按照资产原始购买价赔偿;
(6)乙方自行配备工作所需要的工具及设备,检修时按规范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八、询价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每份询价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请将本报价单密封,密封袋封皮应标注有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标识,封口处还应加盖骑缝章;
2.提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10:00前;
3.提交询价文件地点:南京中医药大学体育馆2006室;
4.联系电话:025-85811127李老师。
九、服务商的确定
本次询价将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最终选择报价最低的一家服务商为我校提供体育馆吊杆检修服务,项目总金额不超过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