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第三十九届校运动会已顺利结束,请各单位按获奖具体情况购买奖品,并将购物发票交至体育部2007办公室谭苏萍主任处报销,具体报销金额见附件。
报销发票要求:发票抬头必须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发票内容必须为“体育用品”;具体所购物品请另付明细单,报销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注意:单张发票总额不得超过2000元,否则无法报销。
各项目奖励标准如下:
单项第一名:60元
第二名:50元
第三名:40元
第四名:30元
第五名:30元
第六名:30元
第七名:20元
第八名:20元
集体项目奖励按参与人数翻倍,如4×100米第一名奖励60×4=240元,10×50米第一名奖励60×10=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