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届田径运动会比赛奖励通知

发布者:体育部发布时间:2016-11-08浏览次数:708

各参赛单位:

    第三十九届校运动会已顺利结束,请各单位按获奖具体情况购买奖品,并将购物发票交至体育部2007办公室谭苏萍主任处报销,具体报销金额见附件。

    报销发票要求:发票抬头必须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发票内容必须为“体育用品”;具体所购物品请另付明细单,报销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注意:单张发票总额不得超过2000元,否则无法报销。

    各项目奖励标准如下:

     单项第一名:60元

         第二名:50元

         第三名:40元

         第四名:30元

         第五名:30元

         第六名:30元

         第七名:20元

         第八名:20元

    集体项目奖励按参与人数翻倍,如4×100米第一名奖励60×4=240元,10×50米第一名奖励60×10=600元。

 

    39届运动会比赛奖励.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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