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体育部党政工作议事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22   浏览次数: 10



体育20245




各教研室、各科室:

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好部门重大工作决策,经究决定印发《体育部党政工作议事规则》,请大家遵照执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体育部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体育部直属党支部

2024320





附件:体育部党政工作议事决策制度


体育部党政工作议事决策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我部党支部和行政的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更有效地贯彻落实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决议、组织并完成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保证体育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及《 江苏省高等学校体育部(系)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部党政工作的实际,特制本条例。

第二条体育部工作由体育部直属党支部和行政共同负责。体育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做好校党委和行政布置的各项任务,履行岗位职责,对全体育部的重要工作,实行共同管理,共同负责。

第三条本部的重要工作,必须经支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议事会议制度

第四条体育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会议制度分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支部委员会议制度体育部部务会议制度,教研室主任会议制度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区别不同事项分别由支部书记或体育部主任主持,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正副职、分工会主席支委、综合办、教学办和教研室主任参加,同时可根据讨论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商定出席人员。

第六条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支委参加,如有必要可吸收不是总支委员的行政领导参加。

第七条体育部部务会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由体育部主任主持或体育部主任委托一名体育部副主任主持,体育部党政全体领导综合办和教学办全体行政人员参加。

第八条教研室主任会一般两周召开一次,由体育部分管领导主持,综合办、教学办和全体教研室主任参加

党政领导联席会、部务会、支部委员会教研室主任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讨论决定重要问题:

1 、出席会议人数少于应到会人员三分之二时;

2 、党政主要领导未到会时;

3 、所研究的问题会前党政主要领导意见难于统一时;

4 、所研究的问题,到会人员意见分歧较大且持不同意见的人数接近时。

在紧急和特殊情况下,支部书记或体育部主任有权临时召开有关党政导会议,讨论决定并处理应急事项,事后应及时向全体党政领导通报。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十按照体育部党支部和行政的各自职责范围,根据共同管理、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分别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支部委员会议、部务会议和教研室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要问题。

第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包括: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学科建设,专业设置,课程、教材、实验室等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的争取和组织;大宗经费使用和分配等;师资队伍建设,优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培养等;人事调配、考核、奖惩、出国、晋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学生教育管理、训练竞赛等。

第十支部委员会议,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党委工作要点研究讨论决定干部工作和党内的重要问题。如:对体育部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向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协助党委组织部门抓好对中层干部的考察及体育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体育部党务干部等的配备和管理工作。参与和讨论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的重要事项。

第十部务会每周召开一次,传达校周会的主要精神,总结本周各项工作,并按照校周会的要求,提出贯彻意见,布置本周工作,以及需要由部务会议集体讨论的其它问题。

第十教研室主任会周召开一次,传达学校体育教学、科研、竞赛、群体活动等相关工作部署讨论部门工作方案,提出贯彻意见,布置近期工作,以及需要由教研室主任会议讨论的其它问题。


第四章  党政领导关系

第十本部实行党政领导共同负责制的领导体制,体育部主任是本单位行政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

第十党支部是全体育部的政治核心,支部书记是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党支部要参与体育部行政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保证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第十党政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支部书记要支持体育部主任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体育部主任应尊重支部书记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体育部主任和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的全面工作负主要责任,要经常互相通气,增进理解:要尊重和支持各自按规定行使职权,善于在不同问题上当“主角”或“配角”,要讲党性,顾全大局,成为凝聚领导班子团结的核心。

二十体育部主任要领导并要尊重和支持体育部副主任的工作,但不能包办代替他们分管的具体工作,要使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体育部副主任要在职权规定的范围内,大胆开展工作,要尊重体育部主任的领导,经常请示汇报工作。

二十一党政领导成员之间,特别是主要领导,在讨论决定重要问题之前,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注意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充分酝酿、协商,统一思想认识;在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一个领导成员应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一旦经过集体讨论形成决定后,每个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变,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向上级反映,也可以在下次会议上重申,但不准在群众中议论,犯自由主义。每个领导成员应根据党政领导联席会、部务会议和支部委员会议的决定,独立负责做好自己的工作,不得互相推诱或扯皮。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本议事规则,如同上级规定不符,应按上级规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