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国办发[2019]4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 53号)、《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4]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公共体育课程建设的意见》(苏教体艺[2008]1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对体育课程的要求,结合近年来体育教育改革和实践,对现行体育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修订。在大纲中充分体现了“中国健康体育课程模式”的三大要点:运动负荷、体能练习和运动技能。本大纲力求体现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考虑学生体质健康的需求、个性发展的需求以及体育课程满足“中国健康体育课程模式”的需求,同时,深入挖掘各门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021版体育课程教学大纲由体育部全体教师共同修订完成。
一、体育课程的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
体育课程是大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的体育教育和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达到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和提高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
(二)课程目标
通过体育教育,使学生掌握和应用基本的体育与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养成终身参与体育锻炼的意识和习惯,达到国家制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通过体育锻炼塑造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团结协作、勇于竞争的品质,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提高有体育特长学生的运动竞技水平。
二、体育课程的设置
全面贯彻“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体育教学注重与专业特点相结合,以民族传统体育教学为特色,采取俱乐部制的教学形式(学生自主选择上课时间、自主选择上课内容、自主选择任课教师)。根据学校规定一、二年级开设体育课程。学生必须在一、二年级的两学年中连续完成144学时的教学课程,考试合格以上可获得4学分。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2011】608号),退役士兵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课程,由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直接获得学分,给予相应体育课成绩为良好。
1、体育课程教学内容、上课时间及学时、学分分配。
教学内容:基础体育课程
上课时段:第一学期
学 时:36学时
学 分:1学分
教学内容:民族传统体育课程(24式太极拳)
上课时段:第二学期
学 时:36学时
学 分:1学分
教学内容:体育选项课程
上课时段:第三学期
学 时:36学时
学 分:1学分
教学内容:体育选项课程
上课时段:第四学期
学 时:36学时
学 分:1学分
2、康复保健体育课程
对不能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及部分身体异常、特型和病、残、弱及个别高龄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开设以指导康复、保健为主的康复保健体育课程(学生须持由校医院及以上等级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本人申请,经所在学院、学校医院批准,报体育部,方可参加保健体育课)。
上课时段:第一学期
学 时:36学时
学 分:1学分
上课时段:第二学期
学 时:36学时
学 分:1学分
上课时段:第三学期
学 时:36学时
学 分:1学分
上课时段:第四学期
学 时:36学时
学 分:1学分
3、根据我校的场地条件、教师配备及选课方法,共开设下列项目(见体育课程项目及授课对象性别表)。
体育课程项目及授课对象性别表
序号 | 课程项目 | 授课对象、性别 |
1 | 基础体育 | 男、女 |
2 | 二十四式太极拳 | 男、女 |
3 | 三十二式太极剑 | 男、女 |
4 | 网球 | 男、女 |
5 | 羽毛球 | 男、女 |
6 | 乒乓球 | 男、女 |
7 | 体育舞蹈拉丁舞 | 男、女 |
8 | 体育舞蹈标准舞 | 男、女 |
9 | 健美操 | 男、女 |
10 | 健美健身 | 男、女 |
11 | 女子防身术 | 女 |
12 | 跆拳道 | 男、女 |
13 | 武术散打 | 男、女 |
14 | 形体训练 | 男、女 |
15 | 瑜伽 | 男、女 |
16 | 康复保健体育 | 男、女 |
17 | 艺术体操 | |
18 | 游泳 | 男、女 |
19 | 太极推手 | 男、女 |
20 | 足球 | 男、女 |
21 | 排球 | 男、女 |
22 | 八段锦、易筋经 | 男、女 |
23 | 太极扇 | 男、女 |
24 | 初级棍术 | 男、女 |
25 | 三路长拳 | 男、女 |
26 | 气排球 | 男、女 |
27 | 篮球 | 男、女 |
28 | 普拉提 | 男、女 |
三、学生体育课程选课规定
1. 本科生体育课程为必修课程,必须在第一至第四学期中完成,基础体育课程36学时为1学分;民族传统体育课程36学时为1学分;体育选项课程72学时,2学分。学生应按要求连续学习,修满4个学分方可毕业。
2. 本科生在体育课必修阶段,不得无故不选体育课。如因病、出国交流、休学等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正常上课,应持有关证明及申请,经体育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在体育部办理缓修或重修手续。
3. 重修或补修体育课的高年级学生须在开学后两周内到体育部办理选课事宜,此类学生不参加选课系统选课,由体育部统一安排上课时间和项目。
4. 对不能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及因患病、残疾、体弱、高龄、特殊体形等原因不能正常参加体育课的学生,应持由校医院及以上等级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本人申请,经所在学院、学校医院批准,开学两周内到体育部教学秘书处办理确认手续,统一安排康复保健体育课程。
5. 学生在第一学期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间,学习体育基础课程;学生在第二学期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间,学习二十四式太极拳;在第三、四学期体育选项课程中,学生可以在体育课程24个项目中自主选择时间、自主选择项目、自主选择老师上课。每个学生原则上不得重复选一个体育项目。
6. 体育课程原则上按学期计划安排,学生第一学期的基础体育课程选课时间为第一学期第4周内;第二、三、四学期的民族传统和体育选项课程的选课时间在开学后一周内。
7. 未能选上体育课的学生,须及时到体育部教学秘书处办理选课事宜。
8. 体育选项课程可以跨年级选课。
上课时间:
周一 —— 周五
1、2节课 08:20——09:40
4、5节课 10:50——12:10
6、7节课 14:00——15:20
8、9节课 15:40——17:00
10、11节课 17:10——18:30
9. 基础体育、民族传统是我校本科生体育必修课程,学生必须在第一、二学期选修基础体育、太极拳课程。
10. 体育部不接受期中退课申请。
四、体育课程考核与评价
(一)课程考核
1、体育课程考核内容和权重
学习态度及考勤10%,专项技术考核60%,心肺功能考核30%。
2、专项技术考核标准见《体育专项课程教学大纲》。
3、学生学习态度及考勤评分标准
学生选课学期内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不能评定成绩,不能获得学分。无故旷课者,每旷课一次在体育课程考试成绩中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在体育课考试成绩中扣1分,累计3次迟到或早退,算一次旷课。
4、心肺功能考核
女生12分钟跑达到1900米加课外45次12分钟跑/学期;
男生12分钟跑达到2100米加课外45次12分钟跑/学期。
5、体育课程等级:
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
不及格(0-59分)
康复保健体育课程为及格、不及格。
6、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如下内容的考核
(1)基础体育课程、太极拳课程
(2)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每学年)
(3)体育选项课程
(二)评价
评价主要分为
评价内容:体能、技能、出勤、基础知识。
评价方式:自评、互评、师评。
1、评价内容
(1)出勤:同上
(2)体能:12分钟跑。
(3)技能:在体育课中进行技能考核,方法、标准参照《体育专项课程教学大纲》。
五、奖励办法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体育课总成绩上加分予以奖励;不同项可累计加分。
(一)参加校运动会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名次者。(加5分)
(二)学生体育干部在组织各项体育活动中认真负责者。(加5分)
(三)参与校内体育类竞赛志愿者。(加5分)
六、关于体育课重修等事项补充管理办法
(一)重修管理
1、报名时间
根据教务处全校重修工作安排,顺延一周。
2、重修课程
仅限于当期正常开课项目,例如20-21-2学期,重修课程为体育Ⅱ、体育Ⅳ以及体育Ⅲ在当期有开设的专项课。
3、报名条件
必须为体育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允许刷分重修。
(二)康复保健康课管理
1、标准界定
根据新版《教学大纲》要求,康复保健课学生为身体异常、特型和病、残、弱及个别高龄等特殊群体,具体标准由体育部教学秘书以35人为上限、按申请者伤残程度权衡轻重审核安排。
2、申请材料
必须提供以下2项申请材料:
①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书:写明本人基本信息、伤病情况、申请上康复保健课。
②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残疾证、校医院及以上等级医院病历。
3、时间界定
体育课正式上课2周后不予调换康复保健课。
正式上课2周后,其他体育班上的学生由于突发身体状况不能继续相应体育班课程的,由任课老师视情况课内消化;确实无法继续上课考核的,则给予该生缓考或重修机会。
(三)成绩证明管理
1、开具成绩证明的几种主要情形
①退伍复学的学生,根据国家《退伍兵安置条例》,参军期间免修体育课,由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直接给予相应体育成绩为良好。
②任课教师错过成绩上报时间或者漏报、错报学生成绩。
③学生实际上课班级和考核班级不一致导致成绩报错。
④系统漏洞导致班级成绩导出时遗漏学生成绩。
⑤其他特殊情况。
2、办理程序
除上述第①项情形外,由任课老师核实情况、形成简要书面情况说明并填制《成绩证明》(任课老师、教研室主任签字),交至教学秘书处备案、成绩上报教务处。
(四)体测免/缓测管理
1、申请流程
学生自行在体育部网站下载打印《体质健康测试免/缓测申请表》,填写后经校医院证明,学院学工办盖章后交至体育部体测中心(体育馆2012办公室门口的免测证明收集箱),由体测中心审核并反馈学生。
2、时间界定
免/缓测申请表只作为当年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免测证明,如第二年需要免/缓测必须再次提供免测证明。每年免/缓测证明收取时间为上半年:5月30日前;下半年:11月30日前。
3、注意事项
申请免测完成后,在当年的体质测试当中所有项目均无需进行,如已测试部分项目也会计为无效。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免测后在体测系统中计分为60分,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七、体育理论课程纲要与安排
(一)民族传统体育理论课教学内容安排
1、民族传统体育的概念和内容
2、民族传统体育的产生和发展
3、民族传统体育的特点和功能
4、开设民族传统体育课的意义和作用
5、民族传统体育的学习步骤和练习方法
6、民族传统体育动作图解的看与学
(二)专项理论课教学内容安排
1、专项的简介、简史与发展
2、专项的特点与作用
3、专项的技术与战术或内容与分类
4、专项比赛的规则与裁判法
5、专项比赛的观赏
八、教材
《高校体育教程》,李志刚,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