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9-2020学年度大学生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30   浏览次数: 1187

各有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动学校体育工作事业蓬勃发展打造生动活泼、积极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环境,激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体育锻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南中大体字[2019]2号文件,决定开展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项目及名额

(一)先进学院:3个

(二)十佳运动员:10名

(三)优秀体育干部:按学院总人数1000人以下1名,1001-1500人2名,1501以上3名,按以上名额确定。

二、  评选范围

先进学院评选范围各二级学院不包含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人文学院、翰林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

    三、  申报基本条件

(一)先进学院

1. 有健全的体育工作架构和体育工作规章制度;

2. 每学年至少开展次以上(含次)院级体育类竞赛五次封顶

3.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各级各类体育类竞赛;

4. 学院年度体育工作档案材料完备;

5. 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有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不予申报。

(二)十佳运动员

1.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

2. 修满当年学分,无必修课不及格;

3. 在各级各类体育比赛中成绩优异,参赛级别高者优先考虑;

4. 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有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不予申报。

(三)优秀体育干部

1.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无违规违纪;

2. 修满当年学分,无必修课不及格,年平均绩点不低于1.5(含1.5),单科绩点不低于1.0(含1.0),体育课成绩和体测成绩均为良好以上;

3. 在各级各类体育类赛事组织中工作认真、能力突出,成效显著;

4. 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有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不予申报。

四、 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先进学院

评学院推荐工作组对照参评条件向校评选工作进行申请,校评选工作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提交校体育工作委员会审议

(二)十佳运动员

参评人对照参评条件向学院推荐工作组进行申请,学院推荐工作组依据申报条件对参评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校评选工作对申请材料审核、公示后交校体育工作委员会审

优秀体育干部

参评人对照参评条件向学院推荐工作组进行申请,院推荐工作组依据申报条件对参评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与推荐,根据名额分配确定候选人报校评选工作组,经工作组审核、公示后交校体育工作委员会审

、材料报送要求

(一)先进学院、十佳运动员和优秀体育干部需将纸质申请表一份见附件:一、二、三)及佐证材料(相应的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以学院为单位2020101017点前,将纸质材料报体育部2006室林毅师处联系电话:85811123,另需将电子申请表发送至邮箱:956503913@qq.com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宁缺勿滥,评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核实后取消该项评选和获奖资格,名额按顺序递补。

 

 

南京中医药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

2020年0930



注:

1.国家级比赛认证:国务院、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大学生体育学会及其下属单项分会、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

2.江苏省级比赛认证:省政府、教育厅、体育局、江苏省大学生体育协会及其下属单项分会。

3.市级比赛认证:江苏省大学生体育协会南京分会。

4.校级比赛认证:校体育工作委员会、体育部。


附件1:先进学院申请表.doc

附件2:十佳运动员申请表.doc

附件3:优秀体育干部申请表.doc

年度数据汇总.xlsx

42届校运会竞赛成绩表.xlsx

2019年冬季长跑比赛成绩https://elkssla2910481469c8b5e189284f354601638.casb.njucm.edu.cn/2019/1206/c2698a57628/page.htm